本标准目的是为了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建设,保障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科学合理配备,推进施工管理的体系化、规范化,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本标准所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包括装配式建筑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员、信息管理员等,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以及标准员可分为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施工员中包括装配式建筑施工员。本标准所规定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配备属于最低要求,有关企业对本企业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相关专业人员人数配备必须等于或高于此标准和要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配备、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及从业资格等,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及各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管理办法等规定。
应用领域: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 市场前景:填补了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方面的空白,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建设,利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科学合理配备,故市场前景良好,除此之外,本标准对其他省份出台相关标准也可以有一定参考性。
知识产权:南京林业大学、南通大学、南通居者安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振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